关于举办第三届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4-07 浏览次数:0次
院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》,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,提升广大师生规范书写意识和书写水平,引导师生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,传承中华优秀文化,按照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、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举办河北省第四届汉字书写大会的通知》(冀教语〔2021〕2 号)要求,决定举办“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汉字书写大赛”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、教务处
承办单位:人文社科系
二、活动主题
活动主题:以书写的形式致敬建党 100 周年。
活动以公益讲堂和作品展示两种形式,普及汉字文化和书法常识,提高广大师生汉字书写水平和书法文化修养。
三、活动规则
(一)活动分组。共设2个组:学生组(全日制在校本、专科学生)、教师组(学院在职教职工)。
(二)作品要求。硬笔作品大小格式不限,要求使用规范汉字书写,如使用繁体字将酌情扣分。毛笔作品大小为四尺整纸、斗方或条幅,提倡使用规范汉字,但也可以使用繁体字进行创作。所有作品要求正文、落款、印章齐全。为确保大赛公平性,禁止代写作品情况。
(三)书写内容。根据活动主题可以自创书写内容,也可选自《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》(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),或中小学语文课本,注意书写内容的完整性。
(四)信息标注。每位参赛作者必须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,标注本人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学校、联系电话,学生作品还需标注指导教师,指导教师只能填写 1 位,并在比赛各个阶段保持一致,如有不一致者取消指导教师评优资格。
(五)作品评审。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,最终确认获奖名单。各组设一等奖(5%)、二等奖(10%)、三等奖(20%)和优秀奖若干,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“河北省第四届汉字书写大会”作品评选。
(六)公益讲堂。通过开展“人文大讲堂”活动,结合活动主题宣讲党史教育,讲授规范书写常识,弘扬优秀文化。
(七)其他事宜。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,作者享有署名权,主办单位享有使用权。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四、时间安排
(一)6月1日前,各系(院)、各部门上报作品(需填写附件:师生汉字书写大会参赛登记表);
(二) 6月25日前,完成学院评选工作;
(三) 7月 10日前,完成向省组委会推荐优秀作品工作;
五、作品报送方式
6月1日17:00前,各系部将参赛作品和《第三届汉字书写大会参赛登记表》(见附件)提交至组委会办公室(电子版同时发邮箱)。
六、联系方式
地 点:人文社科系办公室,学府路校区办公楼417室
联系人:杨思佳,电话:0311-88621205,18632191993
邮 箱:12848006@qq.com
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、教务处
2021年4月6日